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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物業管理條例》將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發布時間: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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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貴州網
多彩貴州網訊(本網記者 楊婧)8月5日,記者從貴州省人大常委會獲悉,《貴州省物業管理條例》于7月31日經貴州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修訂通過,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物業管理堅持黨建引領、業主自治、政府監管、多方參與、協商共建、科技支撐,建立健全街道(鄉鎮)、社區(村)黨組織領導下居(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服務人等共同參與的協調運行機制。
《條例》拓寬業主大會設立條件,完善業主大會成立程序,使業主能夠更有效地參與小區管理決策。同時,提出業主大會可以設立經費審查委員會,加強對財務和收支情況的監督。
在物業服務方面,《條例》嚴格規范物業服務人的行為,明確禁止利用業主共有部分開展經營活動,挪用侵占業主共有部分收益;泄露業主信息;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氣,限制業主進出或者使用電梯等方式催交物業費等多種損害業主權益的行為,保障服務質量。
此外,物業的使用和維護規則也更加細化,包括車位管理、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裝飾裝修等方面,為小區的良好運行提供保障。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規則更加清晰,簡化維修資金使用程序,細化緊急申請使用維修資金的情形、主體和程序,確保維修資金合理使用。
《條例》的施行,將更好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物業服務人和其他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營造和諧有序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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